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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检监察室积极开展《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活动
    2018-07-11 17:43  

    《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7月1日正式施行,为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工作,进一步引导部门人员深入领会《条例》精神,践行文明行为,7月11日,院纪检监察室召开会议,开展学习《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教育活动。

    会上,杨华书记带领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条例》。她希望:全体人员要以提升文明素质和校园文明程度为目标,坚持从自身做起,让文明不再是纯粹的理念,而是每个人的自觉言行,增强文明意识,不断提升学院的文明程度,持续助力学院争创省级文明单位。

    学习过程中,大家边学边谈感想,吴玉刚老师认为“礼貌用语,乐于助人,文明出行等这些都是点点滴滴的小事,我们只要用心就可以做得好,作为父母,还要给孩子做好榜样。”张立新老师说:“对于一个生长在有着五千年文明史的炎黄子孙来说,我们有责任、有义务为传承和发扬中华文明作出我们的贡献”。

    通过学习《条例》,大家对作为纪检干部,一定要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达成共识, 大家认为要进一步知荣辱、明是非、讲文明、强素质,将文明行动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共建和谐文明美丽的河职家园。(供稿人: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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