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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 五一”“端午”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2018-04-28 14:38  

    学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引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强化廉洁自律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纠正“四风”,预防节日腐败,营造清廉过节氛围,省纪委明确提出“四个严禁”,请遵照执行。

    一、严禁违规使用公车。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和管理相关规定,从严落实节假日期间公车封存制度;节假日期间值班、应急等公务用车严格履行派车手续。

    二、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当向组织报备,要带头反对奢侈浪费,坚决抵制讲排场、比阔气等不良风气,树立文明、节俭的新风尚;不得化整为零、多次操办,更不得借机敛财。

    三、严禁搞非公务接待或安排游玩。党员干部回乡探亲、外出游玩不得违规接受基层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住宿等,严禁搞特权、耍威风,在旅游景区走VIP通道、接受安排、免票等;不得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领导干部安排接待活动。

    四、严禁违规用公款相互赠送节礼或搞吃请活动。不得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粽子等节礼,不得利用假期时间违规公款吃喝或搞相互宴请。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认真教育引导和督促检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不断深化和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为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优良环境。

    校纪检监察室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例公开点名曝光;对直接责任人和所在党组织及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切实巩固改进作风的成效。

                      中共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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