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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确保廉洁过“五一”的通知》的通知
    2015-04-30 00:00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转发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确保廉洁过“五一”的通知》的通知

    全省各高等学校、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学校):

    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防止“四风”反弹,确保各级党员干部务实节俭廉洁过节,现将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五一”的通知》(豫纪发〔2015〕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抓好党员领导干部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纪检部门要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借节日之机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行为;广大党员干部要严于律己,假期旅游期间不接受公款接待、不收受礼品礼金、不踏入高档娱乐场所,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附件: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确保廉洁过“五一”的通知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2015年4月29日

    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确保廉洁过“五一”的通知

    豫纪发〔2015〕4号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纪委监察局,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室,省纪委监察厅各派驻(出)机构,省管企业和高等院校党委、纪委,有关人民团体党组:

    “五一”临近,为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继续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狠刹公款吃喝、旅游、送节礼等不正之风,现就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五一”提出如下要求: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在培训中心搞奢靡享乐;严禁用公款接待走访亲友、外出旅游等;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或民营企业。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渠道,组织明察暗访活动,持续加大对“五一”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乱发津补贴等突出问题。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

    中共河南省纪委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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