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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切实加强清明、“五一”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2014-06-01 19:44  

    学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单位):

    “五一”节即将来临,为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现将省纪委《关于切实加强清明、“五一”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豫纪明电〔2014〕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遵照执行。

    中共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2014年4月30日

    附件:

    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切实加强清明、“五一”节日期间 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豫纪明电〔2014〕3号

    各省辖市纪委、监察局,各省直管县(市)纪委、监察局,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室,省纪委监察厅各派驻(出)机构,省管企业和高校党委、纪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坚决反对“四风”,现就加强清明、“五一”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通知如下:

    党员领导干部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管理单位借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使用公款或指使下属单位安排到风景名胜区旅游,或在走亲访友、参观旅游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安排宴请、住宿等;严禁基层单位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扫墓的党员领导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制度,强化监督管理,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相关规定,同时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对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严格履行管理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凡发现通知中明确禁止问题的,均属顶风违纪,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不仅要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还要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严肃责任追究,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规违纪行为。

    中共河南省纪委

    2014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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